但是,国民议会中教权派首脑蒙塔朗贝尔等人的主张占了上风,认为“对于基督教的人民除了用刺刀外,还可用其他方法去恫吓他们。凡是遵守上帝法律的地方,上帝本人就在执行着警察的职务”。另外,“为了使没有私有财产的人养成尊敬私有财产的习惯”,唯一的手段,就是“迫使他们信仰上帝,……信仰那个诅咒不信者永世为贼的上帝”。法国政府的目的不言自明。拿破仑三世还给予教会一系列政治、经济“优待”。红衣主教成为参议院议员,宗教界人士竟然可以参政。教士享有结社、报刊出版权,并有优厚物质待遇。宗教预算递增,1852年为3950万法郎,1859年增为4600万法郎。教育经费同期则从2300万减至2100万法郎。1852—1860年,教会所得捐赠是半个世纪总和的62%。教会学校从1850年的127所增加到1863年的3038所。
对罗马教廷甚为“关怀”是拿破仑三世的重要“工作”。1849年,他出兵占领罗马,帮助恢复了教皇政权,后将一个师的法军留驻当地,保护教廷,直到1870才撤走。1854—1856年,法国参加的克里米亚战争,其借口为“保卫圣地”,高举所谓“圣战”的旗帜,结果夺回了欧陆霸权。“十八年里,耶稣会成了法国的真正主人。他们增设了机构,发了财,扩大了影响”。因此,他们称赞“拿破仑三世在克里米亚战争时维护了宗教,以此重现昔日十字军东征的美好时光。克里米亚战争被看作是罗马远征的一个补充,受到全体神职人员的庆贺”。法国波拿巴家族执掌的政府均热衷于将国内的天主教政策“输出”到被侵略的国家或地区,其最终都是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波拿巴曾如此向罗马主教表白:“我希望能给中国传教事业增加新的生力。……这与一般宗教利益无关,而是为了使中国的传教事业摆脱英国人的手掌,因为他们已着手这项事业了。”
对拉萼尼有人评介道:“他半公开地干预了传教事务,与其说是拉萼尼的宗教计划,不如说是他的政治计划。”拿破仑三世支持天主教会取得保教权,同样“不是由于对宗教的热诚,而是出于体面和权力的欲望”。第二,为了争夺远东控教权,法国天主教会和政府力求扩大天主教在华的传教势力,以收政治、外交、经济之利。由欧洲某个强国担任保护远东天主教会的做法是教皇尼古拉五世开端,亚历山大六世确认的。亚历山大六世承认葡萄牙是在远东新发现地区享有天主教会保护权的唯一国家。葡萄牙丧失海外霸权,国势日衰,后起的英、美、法、德四国中,只有法国是天主教国家。加之法国对外贸易比较薄弱,因此就以大量派遣传教士的做法弥补不足。
法国的情况正合教皇口味,教皇逐渐倾向法国。1838年,教皇格列高列十六以葡萄牙不能履行义务为由,取消其保护权。但里斯本对罗马这一决定提出了抗议。因为当时的东印度群岛宗主教德西瓦托莱自己兼任北京、南京、澳门三个葡萄牙教区的主教。所以,葡萄牙方面拒不接受1838年的诏书。法国一心想夺取这个位置。1851年,汇聚在上海的众多高级教士曾向法国外交部发出一份呼吁书:“部长先生,我们对这个国家是比较了解的。……只要法国允许她的代表(指传教士)以法国的名义讲话,并且是果断地和高声地讲话,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很明显,他们认为:“在北京能代替法国的均为传教士”保护和帮助天主教徒的只能是法国,正因为此“我们的教会开始重新昂起了长时期在暴虐下低垂的头,地方官也不再向他们征信仰税了”。
事实上,《中法黄埔条约》后,罗马教廷就明显倒向法国。1846年4月,教廷命令在内蒙西湾子传教的法国教士孟振生去接管葡萄牙派任的赵主教所管的北京主教区,法国取得了远东控教权。法国成为在华天主教会的保护者只是在罗马教廷面前有效,却没有得到清朝廷的承认。1846年2月8日,清朝廷虽然颁布“上谕”准予国内天主教“免禁”和各省原建的天主堂由地方查明发还原主,但并没有请法兰西予以保护,而且在内地一律不准传教。以上这些,尤其是最后一条,使法国并未取得事实上的保教权。他们需要中国广大内陆地区全方位向传教事业开放。第三,中国民众群起反抗传教士的强盗行径,使“给还旧址”的交涉持续了一二十年之久。其间,法国传教士制造了种种事端,他们在各地恣意讹诈,无视中国主权,动辄以武力相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