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府兵制
府兵是唐初的主要军事力量.其编制的基本单位是折冲府(又称军府).府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军府长官为折冲都尉,副职为左右果毅都尉.府兵称卫士或侍官.军府分别隶属于十二卫和六率.十二卫各设大将军一人,直接听命于皇帝.六率各设率一人,隶属于太子.军府最多时有六百三十四个,约百分之四十分布在京师所在的关中,以便中央政府手握重兵,控制四方.府兵必须凭尚书省兵部的兵符才能调拨.战时由皇帝命将率军出征,战争结束,将领回朝,士卒归府,将无常兵,难以干预国政.
唐代府兵制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是兵农合一的制度.卫士二十一岁入军,六十岁免役.征点标准是“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①.府兵农忙时生产,农闲时操练.其经常性任务是轮流到京城宿卫(称为“番上”),或到边境和内地的要地戍守.战时则应征作战.卫士服役期间,免除其自身的租调,但衣装、口粮和大部分兵器都要自备.府兵制虽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但卫士个人的负担却很沉重.在均田制破坏的过程中,此制亦随之破坏,后为募兵制所代替.
募兵(又称兵募)在唐初不是常备军,只是战时才临时招募,后来逐渐制度化,成为常备军.另外,还有北衙禁军,其主要任务是守卫皇宫.
3.科举制
科举制始创于隋朝.至唐朝进一步发展、完善,成为选拔官僚的主要方法.随着科举制的推行,学校教育也日益发展.中央设国子监,下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六学.地方上设有州、县学.学生称生徒,学习成绩好的,由学校保送参加科举考试.
唐代科举分为常举和制举.常举每年举行考试,科目主要是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另外还有秀才、道举、童子、一史、三史等科.常举的应考者有两个来源,一为生徒,即由各级各类学校保送者;二为乡贡,即经州县考试选拔的自学者.应考者主要集中在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科主要考试对儒家经典的记忆,比较容易;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和政论,难度很大,而且又是做高官的主要途径,因之最受重视.人们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说明考中进士之不易.常举初由吏部主持,后改由礼部主持.
制举是为了搜罗非常人才而临时设置的考试,不常举行.所设科目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等一百多种.一般士人和官吏都可应考,录取者优予官职或提升.
科举制有利于庶族地主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