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的主要制度
唐初所行制度,基本上沿用隋制,但在某些方面有所改进,因而比隋制更完善,更严密,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1.政治制度
唐初,中央的主要机构为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地方上实行州县两级制.太宗时,又在州之上设道,作为监察区.
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隋称内史省),职掌与隋制同.尚书省下设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职掌亦与隋制相同.中央还另有殿中省和秘书省,但在中枢政治中的作用不大,故习称唐代是三省六部.
三省长官起初均为宰相,共议国政.但由于尚书令权力太大遂以唐太宗曾任此职为理由,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代行职权.左右仆射起初是当然的宰相,但后来要加“同中书门下”头衔才是宰相.由于中书令、门下侍中的名位较高,所以也不常设.于是就给其他官员加上“参预朝政”、“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担任宰相.宰相们平时在政事堂讨论军国大事.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最高决策机构.宰相的权力分于三省,又由品级较低的官吏担任宰相,这就进一步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但同时也更便于发挥整个统治集团的意志.
一台五监九寺一台即御史台,掌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吏,参预大狱的审讯.五监即掌文教的国子监、掌皇家手工业生产的少府监、掌土木工程的将作监、掌制造军器的军器监和掌水利建设的都水监.九寺即掌礼仪祭祀的太常寺,掌皇室酒醴(lǐ李)膳羞的光禄寺,掌兵器仪仗的卫尉寺,掌皇族谱籍的宗正寺,掌皇帝车马和国家牧政的太仆寺,掌刑法断狱的大理寺,掌国宾、礼仪的鸿胪寺,掌国家仓廪储备的司农寺和掌财货,贸易的太府寺.
州县和道唐初的地方行政制度与隋朝基本相同,仍为州县两级制.州的长官为刺史,县的长官为县令,县下设乡,乡下设里.
唐太宗时,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把全国划分为十个监察区,称为道.时常派黜陟使或巡察使到各道巡察.唐玄宗时,又分全国为十五道,每道设采访使一人,督察所属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