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土地政策
随着中原人口的大批南下,不仅使南朝增加了劳动力,而且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为南方的进一步开发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南朝政府对北来的流民起初采取侨立州郡的政策,后来,东晋和南朝政府为了扩大剥削对象,改行土断政策。
所谓土断,就是撤销侨州郡县和侨籍,让侨户和土著居民一起在当地著籍,并且同样负担国家的赋役。自东晋到陈朝时期,共进行九次土断。其中,364年桓温进行的“庚戌土断”和413年刘裕进行的“义熙土断”,成效最为显著。
土断后,南朝境内的侨寓政府便陆续消失了。
农业发展
东晋、南朝时期,南方的农业普遍有所发展。比较突出的地区,是长江中、下游的荆、扬二州。扬州是东晋、南朝经济最发达的地区[82] 。
其中都城建康及其周围地区发展很快。东晋在曲阿(江苏丹阳)立新丰塘,溉田八百多顷。宋在湖熟起废田四千多顷。宋向京口、姑熟移民,齐在句容修赤山塘。扬州“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三吴(吴郡、吴兴、会稽)是东晋政府最重要的基地,经济发展尤为突出。
东晋在吴兴乌程(浙江湖州)筑荻塘,溉田千顷。宋在乌程修吴兴塘,溉田二千余顷;又在会稽一带开垦湖田,“皆成良业”。东晋、南朝政府的各种支出,主要依靠三吴。洞庭湖周围的荆、湘地区发展也很快。梁罢义阳(河南信阳)镇兵以后,“江湖诸州并得休息,开田六千顷。二年之后,仓廪充实”。
与浙江相邻的闽中、鄱阳湖周围地区,也有较快的发展。此外,淮南地区,土地肥沃,流民集中。寿春附近有芍陂灌溉农田,地方千里,“良畴万顷”,是重要粮食产地。江南地区普遍实行麦稻兼作,岭南种双季稻。
元嘉以前,淮南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元嘉末,由于宋魏战争,淮南遭到破坏。经过齐、梁二代的经营,江淮间一些地区的生产也迅速恢复、发展。益州则号称“沃野天府”,物产丰富。广州也是富庶的经济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