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4月1日,王克敏根据汪精卫的伪国民政府发表的人事,宣布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成立,群奸再次粉墨登场,常委员长王克敏及常务委员六人、委员九人,都是原临时政府各委员会的委员。以下设内务、财务、治安、教育、建设五总署,各置督办一人,分掌政委会的政务;并设政务、秘书两厅,为政委会内部机构。委员长、委员、督办都为特任,厅长简任或由委员兼任。内务总署由原内政部改组,因原任总长王揖唐被王克敏等排挤参加汪伪政权任考试院长,督办一职,由王克敏兼任。财务总署由原财政部改组,以原任总长汪时璟改任督办。治安总署由原治安部改组,以原任总长齐燮元改任督办。教育总署由原教育部改组,以原任总长汤尔和改任督办。因汪精卫要在形式上把司法行政归他的中央直接领导,未设司法总署。原临时政府司法部撤销后,部内职员分发政委会及各总署任用。实业总署由原实业部改组,以原任总长王荫泰改任督办。伪临时政府原在行政委员会内设有建设总署,那时是作为直属机构,署长殷同也为简任伪职,现在把它扩充为华北政务委员会的建设总署,地位与其他总署相等,督办一职,由殷同升任。政务厅是以原属于伪行政委员会的外务、情报、交通、审计及新设的法制等局组成的,由朱深以委员兼任厅长。秘书厅是以原行政委员会的秘书厅改组的,下设文案、事务两处,以祝书元为厅长。在军事方面设华北绥靖军总司令部,以齐燮元为总司令。
此次原伪临时政府的议政、司法两委员会,因华北无这类机构,于伪华北政委会成立后解散,议政委员会委员长汤尔和改任政委会常委兼教育总署督办。司法委员会委员长董康任政委会委员,两会的职员则分配给各总署任用。
伪华北政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是:委员长王克敏,常务委员王克敏、汪时璟、齐燮元、汤尔和、王荫泰、殷同,委员朱深、董康、王揖唐、苏体仁、余晋和、赵琪、江朝宗、马良、潘毓桂。
在伪国民政府公布的伪华北政务委员会组织条例中明定关于防共、治安、开发华北资源、调节华北经济及对外物资需给关系,都可在“中央法令规定范围内为便宜之处置”。同时由于条例还规定华北政务委员会“受国民政府之委托得处理对外关系之地方事件”,日本政府既可理直气壮地把在华北实施的每一个残暴行为都作为“地方事件”,指挥他的驻北京大使,以外交方式策动华北政务委员会去执行,而华北汉奸们也可以明目张胆地作他们日本主子的鹰犬。
汪精卫的伪国民政府使用的国旗是加有“防共和平建国”标志的青天白日旗,北京特务机关长喜多诚一在汪、王、梁青岛会谈时,曾唆使王克敏拒绝青天白日旗在华北地区悬挂。伪府建立之前的南京会谈时,王虽同意了在华北使用,可是日本军阀却以青天白日旗是他们侵华战争的对象,不愿重见于华北地区,于1940年3月底通知伪北京市政府转知市民仍以五色旗来庆祝伪国民政府“还都”。伪市长余晋和未敢决定,向王克敏请示,王知道这是日本驻军消极抵抗汪伪政权建立的一种露骨的表示,通令伪华北盛市政府以五色旗为新民会会旗,在青天白日旗未及普遍制成以前,以五色旗庆祝国府还都。五色旗遂得未因伪临时政府解散而消灭,仍树立华北地区,嘲笑汪伪政权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