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大酷刑”——古代的刑罚,所谓的十大酷刑,指的是那些呢?这些泯灭人性的酷刑是一种怎样的刑法被古代社会一直沿用?下面,小编为你们历数出来以供了解。孔子强调以德治国,实行仁义。可是封建王朝还是兼用法家的治国之道,所谓治国不用重典,这只是儒家思想,真正的到帝国统治中,重典治国不会缺少啊。这不,所谓的十大酷刑,就是在中央集权的帝国政治体制下催生的产物,这些东西虽然惨无人道,但是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自古以来的特色、传统和一些无法改变的根。
古代的刑法可谓千奇百怪,手段极其残忍。从名目上来讲就有笞杖、鞭扑、枷项、宫刑、刖刑、割鼻、斩首、腰斩、梳洗、剥皮、烹煮、绞杀、凌迟、车裂等多种名目。在这些刑法之中,如笞杖、鞭扑等一般情况下只会使人受些皮肉之苦,一般不会要人性命。有些刑法会使人致残。有些刑法可以使人痛痛快快地死去;而有些刑法则会先把人折磨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才让其死去。
除了这些严厉的酷刑外,就连古代法官整人招数也千奇百怪。古代也有一套相应的严惩手段,从历代刑律来看,涉案司法人员均会被追责、严惩。
如何防范审判出错?
——判罚不公“其罪惟均”
案子都是由人来查、人来审的,客观上很难保证一点不错,如果有人营私枉法,冤案就更不可避免。
中国古人早就意识到这一点。《尚书·周书·吕刑》中便提到了刑法审判中的五大弊端:依仗官势、挟私报复、暗中做手脚(一说听信女人枕边风)、索受贿赂、谒请说情,即所谓“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如果法官行为在这五方面有失检点,造成判罚不公,“其罪惟均”,意思是其罪过与犯人相同。
可见,在先秦时期,中国古人即开始防范审判不公和司法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