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大会通过了《中国国民党总章》,规定全国代表大会常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构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国民党地方组织为省、县、区党部和区分部4级,其权力机关为各同级党员大会及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委员会。还规定各级党部均由选举产生,确定了各级执行委员会的职责、任期,制定了党的纪律,要求党员严格遵守党章,服从党义,党内问题可以自由讨论,但一经决议后即须一致执行。凡不执行党的决议者、破坏本党章程者、违反党义及党德者,视情节予以处分。基于孙中山在党内所处的地位,专门设立了总理一章,确定以孙中山为国民党总理。总理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总理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有最后决定权。1月30日上午,大会选举胡汉民、汪精卫、张静江、廖仲恺、李烈钧、居正、戴季陶、林森、柏文蔚、丁惟汾、石瑛、邹鲁、谭延?、覃振、谭平山、石青阳、熊克武、李大钊、恩克巴图、王法勤、于右任、杨希闵、叶楚伧、于树德等24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邵元冲、邓家彦、沈定一、林伯渠、茅祖权、李宗黄、白云梯、张知本、彭素民、毛泽东、傅汝霖、于方舟、张苇村、瞿秋白、张秋白、韩麟符、张国焘等17人为中央候补执行委员。选举中央监察委员5名:邓泽如、吴稚晖、李石曾、张继、谢持;候补中央监察委员5名:蔡元培、许崇智、刘震寰、樊钟秀、杨庶堪。同日下午,孙中山致闭幕词,指出:这次大会,“是重新来研究国家的现状,重新来解释三民主义,重新来改组国民党的全体。从此以后,大家分散到各地方,便要希望一致奋斗”。1月31日,孙中山主持召开国民党一届一中全会,推定廖仲恺、戴季陶、谭平山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处理日常事务。中央党部设在广州,其组织机构及人选为:秘书处;组织部,部长谭平山,秘书杨匏安;宣传部,部长戴季陶(暂由彭素民代理),秘书刘芦隐;工人部,部长廖仲恺,秘书冯菊坡;农民部,部长林伯渠,秘书彭湃;青年部,部长邹鲁,秘书孙甄陶;妇女部,部长曾醒,秘书唐允恭;军事部,部长许崇智;调查部,部长未定。不久又增设海外部,部长林森。会议还决定在北京、上海、汉口等地组织执行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新三民主义的革命纲领,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承认了共产党员和社会主义青年团员以个人资格加入国民党,选出了有共产党员参加的中央领导机构,从而使国民党开始成为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民族民主革命联盟组织。这次大会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正式形成,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民族民主革命统一战线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