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9月7日上午,秋风乍起,阴霾弥天。清廷全权代表奕匡力和李鸿章在谈判桌前互相投下了无奈的一瞥,与耀武扬威的11国代表,在最后协定书上签字,签下了将中华民族推入苦难渊薮的《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第六款议定,清朝廷赔偿俄、德、法、英、美、日、意、奥八国及比、荷、西、葡、瑞典和挪威六“受害国”的军费、损失费等款项本息合计982238150两白银,由1902年起至1940年止,分39年还清,以海关、常关及盐政各进款作抵押,按照条约所列办法及汇率,折合各国货币偿付,是为“庚子赔款”。其中俄国以出兵满洲,需费最多,故所得额最大,为1亿3037多万两,为此,沙俄的外交大臣拉姆斯道夫得意忘形地说:“1900年的对华战争,是历史上少有的‘最够本的战争’。”
中国当时的人口大约45000多万人,庚子赔款每个中国人被摊派大约一两银子。
庚子赔款,超过以前所有赔款之总和,至此,中国财政、经济全面破产。近代中国向帝国主义国家总共支付的战争“赔款”为16亿多两白银。在所有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的国家中,日本掠夺中国的财产最多。
什么是庚子赔款?
1900年(庚子年),义和团运动在中国北方部分地区达到高潮,大清帝国和国际列强开战,八国联军占领了北京紫禁城皇宫。1901年(辛丑年)9月,中国和11个国家达成了屈辱的《解决1900年动乱最后议定书》,即《辛丑条约》。条约规定,中国从海关银等关税中拿出4亿5千万两白银赔偿各国,并以各国货币汇率结算,按4%的年息,分39年还清。这笔钱史称“庚子赔款”,西方人称为“拳乱赔款”(Boxer Indem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