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中国全面抗战开始。7月30日,大批日军从大沽口登陆后开进天津市。自此,天津被日本军队占领。
河北省公署是抗日战争时期侵华日军在河北境内扶植的“省级”傀儡政权。是日军在河北实施“以华制华、以战养战”政策,进行殖民统治的工具。日军侵占华北后,大量起用我国北伐胜利以后失势了的北洋政府时期的军阀、政客组成“华北政务委员会”。因此,地方上也采用北洋政府时期的组织形式和职衔名称,以区别于国民党政府。他们不用省政府的名称,而叫“省公署”。
1938年1月17日,在日本侵略军一手策划下,伪河北省公署在天津成立,下设冀东、天津、保定、冀南四道(含平、津),伪天津特别市市长高凌霨(老牌汉奸)兼任伪河北省公署省长。
伪河北省公署秉承了日本侵略军的意志行事,是日军在河北实施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侵略政策的代理人。积极配合日军搞治安强化运动,残酷地屠杀抗日军民,掠夺掠夺战略物资,为日军继续侵华提供人力物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组建日伪政权机构和军警特务组织,推行反共剿共措施,对抗日根据地加强封锁,强化日伪政治统治;二、为维持其反动统治,加强对农村的控制,限制共产党的活动,在其统治区域实行保甲制度,强行清查户口,推行“自治”;三、密切配合日军经济侵略政策,为日军实施经济掠夺充当马前卒,大肆掠夺中国丰富的经济资源,尤其是粮棉和工矿业,并推行繁重的苛捐杂税。此外,日伪还牢牢控制了交通运输、电力、金融等骨干行业,并对根据地施行严密的经济封锁;四、为贯彻日本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政策,摧毁中华民族的文化,消除中国青年的爱国思想及抗战意识,控制人民思想,强制推行奴化教育。
限制言论自由
在日本殖民统治下,新闻和出版也被严格控制。沦陷后的天津人民,没有丝毫的言论自由。日本侵略者认为:“报纸为舆论枢纽,是人民耳目之所寄,若言论庞杂,宗旨不纯,最足以淆惑听闻,影响社会。”因而对报馆、通讯社查禁最甚。沦陷初期,伪治安维持会就成立了“新闻管理所”,制定了一系列新闻发布审查、出版报刊登记等制度,对全市的新闻发布、电台广播、报刊书籍出版发行进行全面严格控制。1943年11月,专门成立伪市政府宣传处,对全市新闻出版严密检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