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立北海银行发行“北海币”
1938年3月8日,中共掖县县委领导的抗日武装发动抗日武装起义,攻克掖县城,摧毁了当地的日伪政权,成立了胶东抗日游击队第三支队,并利用当时高涨的抗日形势扩充队伍,成为胶东规模最大的一支抗日武装力量。与此同时,成立掖县抗日民主政府。
为稳定根据地的财经秩序和解决供需矛盾,掖县成立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从根本上扭转经济特别是军需供应上的被动局面,筹办银行,发行使用自己的货币。筹建银行难度最大的是购买票纸和铸制票版。票纸必须从天津采办,票版必须到青岛解决。这两个地方都在敌人的严密封锁之下,稍有失误,就会有生命危险。掖县抗日民主政府利用在外的关系,几经周折,将道林纸和票版秘密运回掖县。随后委托城西门里“同裕堂”私人印刷局印钞,并请金华印刷所作票版图案套色技术指导。1938年10月份正式印出钞票。
1938年12月1日,北海银行正式营业运行,由张玉田任行长,陈文其任副行长,采取公私合营的形式运营,并向社会首次发行了九万五千元北海币。布告掖、蓬、黄三县,定为通用货币,与法币等价流通,随时兑换。同时,严禁使用伪钞,违者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