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总结
中华民国成立于1912年,1949年4月23日解放南京。 中华民国在大陆最后一届反动政府垮台,宣告国民党在大陆二十二年统治的结束。
1、中华民国简介:
中华民国是从清朝灭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期间的国家名称和年号。简称民国。位于亚洲东部、东临太平洋,成立于1912年的民主共和国,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战胜国及联合国五个主要创始会员国之一。
2、国名详解:
“中华民国”这个国号是由孙中山先生最早提出的。1904年,孙中山在美国用英语发表《中国问题之真解决》演讲时,用了“中华民国”一词的英译:National Republic of China。1906年12月2日,同盟会在东京召开纪念《民报》创刊一周年大会,孙中山先生在演讲时,第一次用汉语提出“中华民国”这个名称。
中华民国国旗是什么?有什么含义?
1、中华民国国旗是中华民国的国家象征之一,建国初期采用铁血十八星旗、五色旗,北伐期间五色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在中国境内同时使用,北伐后(张学良东北易帜)五色旗被青天白日满地红完全取代。其由孙中山提议,将陆皓东设计之青天白日旗置于红旗的左上角而成,故又称“青天白日满地红”;后经国民政府立法定为国旗,并在国民政府完成北伐后颁行全中国。
2、中华民国国旗由青、白、红三色组成,单就色彩而言,分别象征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以及民族、民权、民生之三民主义。若配合色彩的形状,青天则象征中华民族光明磊落、崇高伟大的人格和志气;白日象征坦白无私、平等自由的纯洁心地与思想。
3、其十二道光芒代表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中国传统十二个时辰,又代表一年的十二个月,借意勉励人民不断奋斗进取、自强不息,如同日月光华,旦复旦兮;芒锋寓意革命精锐,民主自由博爱的光华四射,又象征着中华民族所传承的传统十二美德,即:礼,义,廉,耻,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四维八德精神;
4、而旗底的红色则代表国民革命先烈的热血及为民族,国家与荣誉牺牲奉献、勇敢奋斗的精神,同时红色亦代表博爱,寓意博爱精神充满中华大地的大同理想。青天白日亦可引申为白日普照之下的大地,无不沐浴着中华文明的光辉与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