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新篇》是清咸丰九年( 1859 )太平天国干王洪仁玕提出的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改革方案。
《资政新篇》的主要内容是:政治上强调“设法用人”。“设法”也即制定法律、制度,反对结党联盟,加强中央统一领导;提出了一些带有民主色彩的措施:一、一人犯法一人当,不应涉及家属子女,家属只有在同案犯罪的情况下才可逮捕治罪;否则应善视抚慰。二、罪行不同,应分别对待;服刑期满应予释放,以利改过自新。三、死罪必须公布罪行及行刑日期,以教育群众。较之封建刑律中株连九族等刑法,是一大进步。
所谓“用人”,即要做到人尽其用,赏罚严明,延揽人才,广采意见,鼓励人人奋力上进。同时反对私门请谒及依恃父兄朋友权势,钻营仕途,发现此类情事,立即审实革职,二罪俱罚。洪仁玕还主张仿效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创办报纸,设立意见箱,在各省设立新闻官,搜集新闻,供天王参酌,以使中央在听取众人意见的基础上,能够“明决断”。他提出护国,必须除奸保良。认为用人不当,足以坏法;设法不当,足以害人。只有二者兼顾,才能“权归于一”。
经济上,主张效法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制造火轮车、火船、汽船,以坚固轻捷为妙;发展制造、开采、冶炼业,业主享有专利,国家予以保护,凡金、银、铜、铁、锡等矿物,探出者受赏,并允其招民开采;发展金融、邮政事业,国家设立邮亭,传递朝廷文书,民间可办书信馆,以通各色家信,并准许私人创办银行。文化教育上主张开办学馆,学习西方科学知识,凡轮船、火车、钟表等等“正正堂堂之技”,必须学习;认为文化遗产并非一无可取,但反对骄奢之习。
社会改革上,严禁鸦片,取缔迷信,禁止溺婴和蓄奴,兴办医院、跛盲聋哑院、鳏寡孤独院、育婴堂等社会福利事业。
外交上,反对闭关态度,主张同资本主义国家自由通商,进行文化交流,但外国人不得触犯太平天国的国法,不得干涉天国内政。
总之,《资政新篇》是近代中国第一个比较完整的资本主义建设方案,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但它不是农民战争实践的产物,仅代表少数接受西方资本主义思想影响的知识分子对社会发展的规划,因此未提及农民迫切要求的土地问题;同时,正当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提出的这个建设方案,却丝毫未涉及抗击外国侵略的问题,这是《资政新篇》的两个主要缺点。对上述各项改革主张,洪秀全均表同意,仅对个别条款持保留态度。只是由于太平天国本身不具备实施资本主义建设方案的阶级基础和社会条件,加以战争环境的限制,故未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