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又称庚子新政、庚子后新政),是清朝末年的一场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运动,也是中国现代化的重大事件之一。签订了八国联军提出的《辛丑条约》,此举对中国打击甚大,因此朝廷保守派主动进行变法。1901年,在慈禧太后的默许下,满清政府进行改革,但改革内容多与1898年的戊戌变法雷同。这是清末新政的时代背景。
而清末新政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新政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封建统治的实质,而只是清政府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措施,并不能满足人民对民主的要求。
1901年启动的清末新政,单就内容而言,应该说顺应了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但耐人寻味的是,在其实际推行过程中,却逐渐招致民众愈来愈多的反感、怨恨乃至直接的武力抗拒。
1,官员尸位素餐
清末新政的范围很广,包括裁撤冗衙、整饬吏治、修订律例、编练新军、创办巡警、振兴实业、废科举、兴学校等。1905年以后,又增加了许多“宪政”预备措施,如官制改革、设谘议局资政院、地方自治等。
新政开始后,看起来似乎颇为热闹,但在实际执行时,各级封建官员大多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时人忆述:那些中央各部的“大小官僚每日到部,只是签到、划知、盖章例行公事,大多对政事一无所知,真正懂得条例拟具办法的只有部里的书办”。1899年10月6日,慈禧召见盛宣怀时就曾抱怨:“现今毛病在上下不能一心,各省督抚全是瞻徇,即如州县官,案件尚不肯说真话。”从当时各地督抚的奏折来看,几乎无不表示赞成并认真推行,但事实上,有些督抚实际上并不赞成,曾先后出任广东巡抚、山西巡抚、河南巡抚和两广总督等职的张人骏即是其中的一个。
张人骏之所以对新政多持否定的态度,一是认为推行新政会增加财政开支,势必加重对百姓的盘剥;二是认为有些新政措施,如编练新军、成立商会和选派留学等,未必对清王朝有利。他反对派员留学,认为将败坏人心,助长革命。
2,苛捐杂税激增
中央的新政费用向各省摊派,各省的新政费用向州县摊派,最终无不落到一般百姓头上。一方面是庚子赔款下严重的财政危机,另一方面则是官吏的津贴、办公费用激增,恣意挥霍享受。各级官吏巧立名目,中饱私囊,民众苦不堪言。
德国在华传教士卫理贤曾描述:“满洲贵族利用当时的混乱为自己谋利益,改革措施争相出台,可是钱花了一大把,却不见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这种状况又在全国内造成普遍的不满,为了对付一个接一个的改革法令,地方官员不得不在当地搜罗钱财。”不仅原有的粮银、盐税、茶税等纷纷加重,并且在各省又陆续新增赔款捐、地捐、随粮捐、房捐、铺捐、纸税、果税、肉税、煤税等名目。
这样,自然使清朝政府同人民大众的关系处在更加紧张、更加尖锐的状态中。1908年2月28日,芬兰人马达汉在甘肃兰州游历,明显地感觉到当地官民间的对立情绪:“由于害怕引起不满,甚至最有益的改革措施也常常被弃之不顾。例如设想从黄河装一个引水管入城……但城里约300名挑水工都是四川人……他们很可能会采取行动来骚扰和攻击衙门。对官员来说,还是避免骚乱为上策。更重要的是,他的三年任期能够平平安安地度过,而不是全省百姓的地位通过有益的改革得到改善。发生一次暴乱,就足以说明他的无能,并毁了他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