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孝文帝拓跋宏(467年10月13日——499年4月26日),献文帝拓跋弘长子,南北朝时期北魏第六位皇帝,原名拓跋宏,后改名元宏。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即位时仅5岁,公元490年亲政。亲政后,进一步推行改革:公元494年(太和十八年)孝文帝从平城迁都洛阳;后又改鲜卑姓氏为汉姓,藉以改变鲜卑风俗、语言、服饰。此外,鼓励鲜卑和汉族通婚;评定士族门第,加强鲜卑贵族和汉人士族的联合统治;参照南朝典章制度,制定官制朝仪。孝文帝的改革,对各族人民的融合和各族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公元499年(太和二十三年),拓跋宏病逝,谥孝文皇帝,庙号高祖。
鲜卑统治者利用汉族士人来统治汉民,汉族士人也利用鲜卑统治者来保持士族压迫汉民众的利益。但是,汉士族与鲜卑贵族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平等,士族处在屈服地位,并不是甘心愿意的。崔浩的遭遇,可以表现士族与鲜卑贵族的关系。崔浩出身北方第一名门,是魏太武帝最信任的谋士。他力主恢复五等封建制,认为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是弊政。道教主寇谦之也赞成他的主张。本来魏道武帝已定王公侯子(废伯男二爵)四等封爵,崔浩的父亲崔宏受封为白马公,他自己也曾封为武城子,后来又袭封白马公。显然崔浩的主张,不是要改四等为五等,而是要世家大姓的首领在本人势力所在地,按势力大小受五等爵号,也就是要魏皇帝承认世家大姓历代相传的割据势力为合法。
这种议论反映汉族割据势力受鲜卑地方长官(州刺史郡太守很多是鲜卑贵族)的压制,要求象西周那样,诸侯各治自己的国,对王室只保持朝贡关系(崔浩力争用汉族士人数十人作郡守,也有反对鲜卑贵族的意义)。汉士族最讲究礼制,鲜卑族却非常落后。鲜卑拓跋部人头发打成辫子称为索头),男女服装便于骑马,汉士族以衣冠自诩,当然看不惯游牧人的习俗。拓跋部人同姓通婚(四八四年才下诏禁止),更被看作野蛮。其余不合汉族礼制的事自然还很多。魏太武帝令崔浩撰国史,崔浩把拓跋部丑事都直书不讳,《魏书·崔浩传》说他“尽述国事,备(详尽)而不典(不雅观)”,并且刻石立在大路边,让来往的人都看见。魏太武帝和鲜卑人大怒。
四五○年,崔浩被囚,受尽侮辱后(崔浩排斥佛教,也是被报复的一个原因)才灭族。他的亲戚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也都灭族。崔浩智谋无双,善于估计利害,他做这个危险事,也反映出汉族和鲜卑族在文化上的尖锐矛盾。崔浩被惨杀,士族与鲜卑贵族间的不和却并未中止。
鲜卑人自四五○年大战后,害怕同南朝作战,当时北方的柔然早已衰弱,南朝成为唯一的敌国,如果北方士族响应南朝的北伐,鲜卑统治将很难应付这个危局。四八九年,魏孝文帝向群臣访问安民的方法,李彪提出几条,其中一条是应在河表七州人中,选择高门,召来京城,同中州人(鲜卑贵族)平等待遇,给予官做。这样,可以调和新(新选七州高门)旧(鲜卑贵族),也可以阻止士人投向南朝。李彪所称河表七州,就是荆、兖、豫、洛、青、徐、齐七个与南朝接近的州。魏孝文帝很注意李彪的建议,此后行政着重在利用汉士族和调和汉士族与鲜卑贵族间的关系。
大河南北诸州郡是魏国的真实根基,居住在这个地面上的是汉士族和汉民众,鲜卑统治者依靠偏远的畿内和不多的鲜卑人想控制全国,事实上有极大的困难。四九三年,魏孝文帝自平城迁都洛阳,实行与汉族同化。魏孝文帝深慕汉文化,所以要变鲜卑俗为华风,但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适应政治上的需要。他想用同化的方法,保持拓跋氏的统治地位,因之排除阻碍,决计迁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