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政府的经济政策,可以归纳为限田、重农、抑商三个方面。
秦统一中国后,“令黔首自实田”,正式废止了国家授田制,从法律上承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西汉王朝继起,又进一步加以确认和发展,于是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迅速盛行起来,成为普遍的社会经济现象,两极分化的弊端也开始暴露出来。
为使重农政策落到实处,两汉对勤于耕作的农民减免赋税,在经济上给以优惠,并采取假民公田等具体措施,吸引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回归田亩。还在基层乡官中设有力田一职,专门负责农业生产之事。
和其他王朝一样,刘汉统治者一方面力倡重农,一方面强调抑商。这些抑商措施,并未怎么奏效。西汉末年,民间的商业活动已相当活跃,涌现出象樊宏、刘秀那样一批既是(地)(主)又是商人的豪强地主,并成为后来东汉王朝的政治基础。
汉代画象砖“牛耕图”
农业
汉朝的土地所有制与秦朝相同,土地私有,并可自由买卖。土地所有者须向国家耕地税,耕地税率为亩产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人口税分为算赋和口赋。算赋是丁税,十五至五十六岁的男女每年每人纳一百二十钱(一算)。口赋是儿童税,七至十四岁的儿童每年每人纳廿钱。西汉早期奉行重农抑商政策,虽然恢复了农业生产,但经济势力让然略显不足,而商人地位低下。文景时期,在晁错的建议下,改行贵粟政策,国家存粮进一步大涨,经济实力也因而爆棚,商人的地位也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汉元帝时期,土地集中日益严重,自耕农大量破产,沦为佃农。豪强庄园势力日益强大。东汉后期,这一现象更甚,地主庄园势力的膨胀,亦间接导致了三国局面的形成。汉朝时期,铁农具的牛耕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最重要的犁地法是二牛抬杠。一些新式耕田法,如代田法、区田法相继诞生。国家注重兴修水利,尤以关中地区为最。著名的水渠有成国渠、六辅渠、白渠等。东汉时期,出现了翻车和渴乌等水利工具,增加了农业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