铠甲
秦国军队当时号称步兵百万,战车千乘,骑万匹,所需兵器数量极为庞大,因而武器制造的保障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秦人的做法,就是让武器生产制度化,模具标准化和工艺流程规范化,并用法律加以约束。《秦律十八种·上律》明确记载:“为器同物者,其大小、短长、广亦必等。”在秦俑坑中出土的所有同类器物都是如此。如兵器中的铜弩,各个弩机上的同一部件都可以互换。又如青铜镞的头部是三棱形的,三个面和三个棱被加工成抛物线,基本相等。对镞的三个面放大20倍,发现同一个镞的三个面误差小于0.15毫米,不同镞的误差,小于0.2毫米,这样的精度标准是很高的。与法律相配套的是推行“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的奖罚办法,要求兵器上都要刻上制作年代、机构、督造者以及具体制作者的名字,这样工匠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的施展和肯定。
俑坑中出土的兵器均未生锈,是因为当时已具备有效的防锈技术。用电子探针和激光技术分析,青铜兵器表面有一层铬盐氧化层,这种现象在兵器中普遍存在,说明这不是偶然因素造成,而是有意进行工艺处理后形成的,从而起到良好的防锈作用,使兵器光亮如新,锋利无比。正是因为在严格的制度管理下,秦王朝把当时最为纯熟的青铜制造技术运用到兵器生产上,才使统一六国战争有了足够的武器保障,并创造出兵器史上一个又一个奇迹。
秦始皇兵马俑一、二号坑所出土的青铜兵器,最让人着迷的——首先要数锋利坚韧的秦青铜长剑。柳叶状剑身的秦剑,又细又长又尖,长度均在81——94.8厘米,远远超出战国时期其他诸侯国的宝剑(长度一般在50——65厘米)。